【交通】成都→石家庄→成都往返为航班(经济舱,含机建费、燃油税),参考航班(具体的航班以出团前通知为准):当地使用具 有
资质的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由于北京旅游车辆有限,旅游期间不是固定一辆旅游车,会出现景区与景区之间滚动换车的情况,
请文明乘车、勿争抢座位,下车游览时请随身携带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景点】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不含小门票、缆车、景区交通、船);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住宿】旅游酒店双人间(空调、彩电、独卫)(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或单人时,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钢丝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游客现补单房差50元/晚);
【餐饮】5早5正(正餐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正餐餐标10元/人 (10人1桌,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地区饮食有差异,可自备咸菜、海椒类。)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3、购物场所内消费 4、“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此价格为70岁以上持老年证、身份证双证有效。60-69岁需补门票差40元/人,60岁以下需补门票差70元/人,报名时请交于旅行社。假证均无效,若因假证产生差价,由游客自补费用!)
1、景区内有许多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兜售各种纪念品,请客人谨慎购选择,由此产生的质量纠纷以及其他责任我社不予以承担。
2、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旅行社,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 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3、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80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游客自理!因75岁以上老年人和3岁以下的婴儿保险公司不承保,如客人一定要参加旅行团,万一发生意外情况,旅行社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一切的经济赔偿。
4、退费说明: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签、不转、不退票;如因客人机票名字出错,导致客人无法登机,我社只退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如要求继续出行,须客人自行购买机票;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签署本协议是本着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平等、自愿为原则的前提下,旅行社和旅游者同意不影响正常行程,自由活动期间为丰富旅游行程选择的个性化服务安排,详情如下:
(一):购物店特别说明
1、所进的购物场所绝不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2、购物店以协议书上的购物店为准,不增加额外的购物店。
3、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具体退换货原则以店内规定为准),
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十天内可以提出,由旅游社协助退换。
4、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您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游客在下述列表中购物店之外的商店购物所出现的任何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另付费自选旅游项目特别说明
1、在此次旅游活动中,旅游者有参加旅游自费项目的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按照旅游者的旅游自费项目需求及委托意愿,帮助旅游者安排旅游自费项目活动(内容如下表),旅游者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参加旅游自费项目活动。
4、自费说明:
1):自费项目价格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
2):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
3)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4)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需书面签字确认。如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自费项目的报价为整团优惠团队价格,如因人数、交通或不履成本等原因导致难以成行,导游有权利取消,请贵宾们谅解。
好评率
5分